發布者:裕達建設
發布時間:2015-4-28 15: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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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建管局(處):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魯建建字〔2014〕30號)要求,確保工程質量兩年行動工作成效,省廳決定組織開展2015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執法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各市行政區域內的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為主,受檢工程形象進度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主體結構出地面但未封頂)。
(二)在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各市主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場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落實《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工作開展情況。
(二)在建工程執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承諾書、永久性標牌的“兩書一牌”制度,質量責任信息檔案、施工現場公示牌情況,工程質量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三)項目履行工程建設基本程序情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和工程檔案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情況,圍護結構(軌道交通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落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各項要求以及模板支撐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
(四)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以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常見問題治理措施和分戶驗收制度等落實情況。
(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情況;安全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應急預案制定、資源保障、演練及應急處置情況。
(七)工程參建主體市場行為情況,重點檢查項目招投標情況以及是否有轉包、掛靠、違法分包和違法發包等市場違法行為情況。
三、檢查步驟
(一)施工企業自查自糾。從即日起至5月上旬,由各市住建部門組織施工企業全面自查,并對存在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二)市級住建部門拉網式檢查。5月上旬至中旬,由各市住建部門對所有在建項目進行拉網式全面檢查,并及時督促企業整改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依法嚴肅處罰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省廳執法檢查。5月下旬省廳將抽調專家分赴各市,督導檢查情況,采取“掃馬路”和隨機抽選方式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向全省進行通報。
四、其他有關要求
(一)本次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執法檢查,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模式,通過“掃馬路”和隨機抽選方式確定檢查項目,摸排最常態化的工作情況。應用回彈儀、鋼筋掃描儀、測距儀等檢測儀器,對實體質量進行實測實量,采用現場拍照、錄像方式形成寫實性檢查記錄,通過PPT方式進行現場反饋。要嚴格跟蹤處置檢查發現的各類不規范行為,保證不整改到位不放過,不處罰到位不放過。
(二)各市要及時調度總結施工企業自查自糾、市級拉網式檢查情況,5月20日前,請將書面總結和檢查情況匯總表(格式見附件)報送省廳。
(三)為做好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執法檢查對接聯絡,請各市明確1名聯絡員,4月28日前請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上報省廳。
聯系人:王鵬,聯系電話:0531-87080851,傳真: 87946348,電子郵箱:sdsgcc@126.com。
附件: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檢查情況匯總表
附件:
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檢查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市住建局(城鄉建委)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對縣(市、區)檢查作出部署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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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企業自查、市級拉網檢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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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工作臺帳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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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建工程總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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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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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工程總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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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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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住宅(項) |
商品住宅(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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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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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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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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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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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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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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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萬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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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各類問題 |
市場方面 個、質量方面 個、安全方面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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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強制性標準工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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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實情況 |
下達執法檢查整改通知單(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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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市級(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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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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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整改意見(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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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況 |
停工整改項目(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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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企業承接新項目資格(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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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個人執業資格(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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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行政罰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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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處罰單位: 家、處罰個人: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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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信用懲戒(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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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處罰單位: 家、處罰個人: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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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起) ?。ㄐ杼峁┩▓笪募蛎襟w報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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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市住建局(城鄉建委)分管領導: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