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建字〔2016〕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執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濟南、臨沂市園林局,菏澤市開發辦,有關風景區管委會: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辦函〔2016〕4號)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016年4月7日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勢頭,進一步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辦函〔2016〕4號)有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刻汲取我省近期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的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深入開展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切實消除影響施工安全的重大隱患,堅決杜絕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全省建筑安全生產保持平穩態勢,為全省“十三五”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開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省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整治重點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查、專家論證審批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5.模板和腳手架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和腳手架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及超過一定規模進行專家論證,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
6.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拆裝人員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拆裝安全技術交底簽字蓋章,安裝、加節、附著、拆除等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許可證情況。
7.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圍(支)護結構監測情況,周圍地表沉降等巖土變形對結構造成的影響(危害)的風險評估;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及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全過程風險預防、預控及技術風險控制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專項勘察、專項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及第三方監測實施情況;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工程質量安全風險事故應急管理情況。
8.綜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周邊防護情況,包括對管廊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施工單位采取現狀探勘、專項遷移方案、專項防護措施及對工程支持結構、圍巖以及工程周邊環境的施工監督情況;管廊內防積水排水設施設置及落實到位情況;針對管廊內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類孔口安全防護情況;通風與防塵作用安全防護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情況;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護情況;管廊內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時段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6年4月上旬。各市住建系統各部門、單位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實際,查找問題,提出對策,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認真做好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4月中旬至7月。各市住建系統各部門、單位組織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有關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存檔備查。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6年8月至11月。各市住建系統各部門、單位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重點工程和重點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的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蹤落實。省住房城鄉建廳將結合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執法檢查,對各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6年12月。各市住建系統各部門、單位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和起重機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方案,做到扎實推進,務求實效。
(二)強化監督,嚴肅追責。要制定詳細監督檢查計劃,按照“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遺漏”的原則,切實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所有在建項目全部納入監管范圍。采取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方式持續開展明查暗訪,不斷加強安全責任追究,扭轉安全問責追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失之于晚”的問題。凡是發生死亡事故的,一律暫扣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一律實施頂格處罰,對拒不執行監管指令、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和人員,堅決納入“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
(三)統籌推進,有序實施。要認真統籌安排建筑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明確重點監管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把建筑安全專項整治與全省住建系統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打非治違”活動和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相互促進、共同推進,使專項整治工作各項具體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四)加大宣傳,及時總結。要加強宣傳引導,采用座談交流、媒體宣傳、發放手冊等方式廣泛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將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定期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帶動面上工作,確保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要及時通報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責任單位,曝光典型案例,倒逼責任落實。
各市各行業領域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及年度總結報告,請于12月10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聯系人:王鵬,聯系電話:0531—87080852(傳真),電子郵箱:sdsgcc@126.com。